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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遵守社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有权调阅定点医药机构...
1、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凡变更事项都需要提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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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接受诊察的医疗卫生机构,不仅包括医疗机构,还包括疾病预防管理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监督所等机构。
能进行疾病诊治的机构是医疗机构;仅指医院。进行医院管理、疾病预防、保健的机构是卫生机构,如:卫生局、防疫站、疾控中心、保健站、保健院;现在又加上了指导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第四条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据此,你可以要求疾控中心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查询,如果其系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其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其过错执业造成损害,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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