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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继承人继承房产,首先要求被继承人具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我国不动产的变动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要通过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地产的...
1、要求继承房产表明两位老人已取消原来房子随你妹妹的承诺,因当初未就此签订书面协议,现在无法就此主张权利; 2、房产的一半及三十多万赔偿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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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兄妹三人。我妹妹是孤老,无子女,98年去世,留下一处房产。我哥2003年去世,有两个子女。现在我妹妹的这处房产如何处理,有律师认为该由我单独继承;也有律师认为因为我哥死于我妹后面,所以他也有继承这处房产的权利,他虽死了,他的子女仍有继承权。您妹妹在98年去世,有一处房产可作为遗产继承,由您和您哥哥按份(各1/2)继承,您哥哥在还没有分割遗产时(2003年)去世,此时发生转继承关系,由您哥哥的两个子女转继承您哥哥的份额(1/2)。
因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实践中真正能继承兄弟姐妹财产的情况很少。在此只做简单说明。 除父母完全相同的兄弟姐妹以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也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的财产继承权。亲兄弟姐妹是指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包括同一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这些兄弟姐妹之间相互间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兄弟姐妹属于法律拟制的旁系血亲、他们之间的法律地位与亲兄弟姐妹完全相同,均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灭。解除收养关系的被收养人如果与生父母恢复父母子女义系的,即与亲兄弟妹的关系也恢复,其相互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父母与继子女问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提示:110ask.com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继承律师。在上海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上海律师。也可以通过地区加专业找到最合适的律师,比如,在上海遇到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到110ask.com网咨询上海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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