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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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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提前交货确实很困难,可以在提前交货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交货,减免交货或免除交货。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根据撤销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6个月内被起诉的话,人民法院就不会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事件审查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提交,由败诉者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间,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未预交或申请延期,减免诉讼费用,未经人民法院批准未预交的,自动撤回诉讼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理由,新情况,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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