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等。如果一方不愿意或不能一起到现场办理手续,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并与对方...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2、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3、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通说认为,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医师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医疗过失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指经验水准或技术水准,是医疗界普遍实施的技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诉状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7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