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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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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杨某钦,男,汉族,1952年9月6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林水村XX小组XX号。 被告杨德某,男,汉族,1963年8月12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一路XX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还清借款叁万元(¥30000元)及相应利息; 2、利息损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借款清偿日止(自2005年5月9日算至2007年8月28日的利息为¥2230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5年5月9日,被告杨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以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叁万元(¥3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按3%计算,借款期限6个月。被告出具"借条"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拒绝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公正判决如请求。 此致 苍梧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xx 2007年8月24日
原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案由:商标专用权纠纷 原告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第147号判决,现向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要求在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第147号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5万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上海xx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从海南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xx”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xx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年***月***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xx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xx”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青北路经营xx咖啡店,期限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xx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期限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xx”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年***月***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xx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万元。 法院认为,xx咖啡公司依法取得“xx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通过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xx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xx”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xx”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根据《商标使用法》第21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至少要赔偿0万元”条例规定,原告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原告5万元。 此致 xx省xx市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此致××××人民法院原告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3.其他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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