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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也可以在接...
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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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第三人书面答复可以这样写: 第三人: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你机关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文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 1、第三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 第三人:(签名) 年月日
1.六十日。 2.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复议机关同意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条第三款: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该条第五款: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第二款: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或者第三人申请参加。 (1)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其他行政相对人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审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参加行政复议,但不是必须通知。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并不必然知道是否存在第三人,有多少第三人,如何联系第三人等。因此, 通知与否,取决于行政复议机构的自由裁量。但一般而言,为更好地处理纠纷,行政复议机构还是应当尽可能通知所有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当然,第三人不参加并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 (2)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与该案件有关联的其他行政相对人申请参加该行政复议程序,经行政复议机构批准参加的即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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