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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或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被认定后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描述的病情伤残等级在九级左右; 3、工伤,赔偿项目除...
1、报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如你描述属实,应为对方全责。具体以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后判定为准。 2、肋骨骨折属于可恢复伤,不会构成伤残。但如果引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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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尽早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骨折部位是否有内固定。有的话,可能构成九级伤残。没有的话,为十级伤残。有需要或者疑问可以直接和本人联系。 赔偿标准如下: 十级工伤: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2166元每月的,按照2166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浙江社平工资(3341元)合计13364元。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通常在3-5万左右 九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九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2166元每月的,按照2166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8个月的浙江社平工资(3341元),合计26728元。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通常在4-9万左右
1.需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2.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3.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您的证据、工资情况、伤残等级等进行计算。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定赔偿数额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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