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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
对于行政复议法决定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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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两者的区别如下,1.行政裁决可申请复议 理由:行政裁决行为在具备行政行为特征的同时兼具准司法性,且裁决行为一经做出,即有确定力、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对民事纠纷双方权益产生相应影响,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的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裁决可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理由:同样基于行政裁决的特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8项、该法的司法解释第1条第1款以及最高法的有关意见,除法律规定属于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最终裁决不是很多,散见于成文行政法中,如《复议法》第30条等,有最终裁决权的行政机关通常级别较高)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外,行政裁决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行政复议逾期不作决定的的具体情况如下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应当自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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