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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2、由于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1、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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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因工厂搬迁需要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首先要明确的是,工厂搬迁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然后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工厂搬迁没有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对劳动者的保护更有利,可优先考虑。不论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者离职的规定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终止期,这样就限制了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一定权力。 如果厂房搬迁,造成上班的不便,可认定为客观情况的变化,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终止劳动关系。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单位即将搬迁,可能在劳动合同中对于该事项或者对于具体工作地点进行有约定,你需要提高注意。
1.公司调你到其他地点上班,属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必须得到你的同意方能变更,公司单方变更无效,你可拒绝,拒绝手段要温和,和公司闹僵没好处; 2.你辞职方式是本人意愿,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补问:1.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吗? 2.现在职还是离职?单位因你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而辞退你,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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