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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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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税收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征收。组织测量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到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问题: 根据城稹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实际占用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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