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
第一章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任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违法行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被告未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相应证据。但被告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除外。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向被告申请的证据。但被告应当按照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不需要原告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在行政赔偿和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为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原因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8人已浏览
1,136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