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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离婚另一方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必须是双方都要到民政局去,才能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到,是不能的,这种情况只有起诉离婚。...
需要男女双方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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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离婚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同意离婚,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民法典》规定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离婚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同意离婚,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民法典》规定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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