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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

2022-01-06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金额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确定的赔偿的损失项目一般包括投资、建材价格、劳务费、设备租赁费、贷款利息、对第三方的赔偿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的验证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验证。经验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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