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款的规定,商家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
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具体确定了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签订购房合同产生了重要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要约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活动赔偿如下: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扩展资料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这是法律规范对房地产广告的禁止性规定。若购房者因受不实广告的误导已经与发展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发展商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不实广告造成的损失不易量化的情况下,通常会视广告的虚假程度及虚假广告对购房者的误导效果判决发展商按房产售价的1%—3%向购房者作出赔偿。 如果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不愿赔偿,可以走诉讼程序到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2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3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