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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属于当事人的隐私,网络上是无法查询的可由相关权利人前往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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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证、证。”
曾经办理过,但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人丢失,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2、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证明两人属于合法夫妻,并且对结婚证丢失做一份书面证明,并将该证明存档。接着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双方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向做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该登记机关必须对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属实,才可以进一步补发结婚证。 4、如果双方丢失了结婚证,并且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建议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判断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则有较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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