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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超过5年的,虽然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但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因为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 即使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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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已经错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及家属应该是在一年内申请。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承担医疗费用,记住,不要和单位搞僵,追究责任对于单位毕竟影响太大,而且,现在没有人会为你们的事情去得罪人的。另外提醒您,遇到这类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去处理,不懂的地方可以请教律师。如果当时及时认定为工伤,有可能定残,从而享受工伤待遇。但现在只能要求单位按照医保规定处理了,个人要承担一定的比例了。不过和单位好好谈谈,从其他途径减少点个人的损失。
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从受伤之日起算只有一年的时效,超过时效就丧失的索赔的权利。然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是否有伤残等级,有了结果就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年龄和等级计算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的相关规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获得相应的赔偿。2.如受伤被认定为,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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