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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案管中心,是检察院内设科室,类似于法院的立案庭,是检察院对外来机关移送案件集中受理的部门,然后分发至本院各科室依法处理。该中心是业务...
公安局法制处(科)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行政诉讼以及案件的办案部门。通常公安局法制处承担以下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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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保证审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第三条违法审判责任,应当依据违法事实、行为人的法定职责、主观过错以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确定。 第四条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责任自负、罚当其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处理逃避犯罪事件的意见的通知。 (1989年12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 流窜犯罪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流窜作案的认定标准。流窜犯罪具有易地作案,骚扰面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这样的事件,一般很难抓住。验证更难,经常给搜查、逮捕、起诉、审判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为了及时有效地惩处流窜犯罪分子,现对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流窜犯的认定。 流窜犯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作案的犯罪分子。 构成犯罪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属于逃犯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流窜作案的认定标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被视为逃犯 1、确实是去外市、县旅行、生意、工作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 2、在其居住地和外市.县边界结合部犯罪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嫌疑犯是否在逃避犯罪的考虑是否跨地区犯罪,犯罪是否连续。
公安局里有专门的办理经济犯罪的机构。各局在名称上小有差异。有的叫做经侦支队、经侦处、经侦科等,有的叫做经济犯罪办案中心。我曾经配合他们办理过建设领域里的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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