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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等。...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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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2、知情权;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清算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2、知情权;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清算权。
控股股东可以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管理标准》的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是(1)控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改革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功能,剥离非经营资产,非经营机构和福利机构和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益,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3)控股股东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4)控股股东不得跨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6)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执行人员和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国有股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依法持有公司股票,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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