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
救助基金单位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费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费用是需要偿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之后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