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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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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6%收取;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4%收取;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费率为5%;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10-50万元(含50万元)费率为4.5%;50-100万元(含100万元)费率为4%;100-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为3%;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费率为2%;1000万元以上费率为1%。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民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元-3000元,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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