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上市的条件是: 1、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公司具备上市的实力; 2、公司的股票交易要合法和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3、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要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