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一定的,根据情况而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
1、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广告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违反的,从今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将正式施行。新广告法对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由商家全部承担。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2,773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