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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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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行业,延期交房普遍存在,买房人有苦难言,开发商却理直气壮。这里提醒大家交房时必须搞清楚以下几点: 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条件,小心开发商的文字游戏 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2.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关于房屋在约定时间尚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即要求购房者入住,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际上,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 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3、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 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属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据具体情况逾期交房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至于小区设计变更,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从购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5、提起诉讼应应该注意这几点 第一,在思想上应客观理性。 第二,应全面分析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及其影响,确定责任是否明确。 第三,应全面审查评估证明开发商违约和应承担责任及应赔偿损失的证据材料,评价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评估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同时确定诉讼请求。 第四,合理确定诉讼策略并充分假定开发商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第五,对诉讼可能产生的花费及耗费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败诉后果进行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 第六,选择恰当的诉讼时机。 第七,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以和解或判决方式终结诉讼。 第八,购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况时,除了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认购书、开发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提起诉讼的时效
房屋延期交付,合同约定赔偿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公布或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复杂,而业主却无法知道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导致业主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做,如发生该情形建议业主一定要想办法搞清楚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听开发商或者售楼人员的一面之词,要多方搜集信息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可见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普通的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即使有疑问也找不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叫办手续就办手续。不少购房者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才发现房屋或配套存在种种瑕疵,找开发商理论时,开发商辩称该房已由购房者验收合格,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收房时,请律师协助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我前几个月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小区的商品房,看着蛮喜欢,所以就和对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昨天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把购房合同搞丢了,现在这种情况的话该怎么办啊?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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