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起诉离婚,原则上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
不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离婚,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规定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异地无法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离婚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为: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到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离婚冷静期后,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审核材料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离婚,为双方发放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已经对离婚后的小孩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配、共同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出示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财产产权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