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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机关的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写好答辩状,并提供证据,作出被起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
税务稽查局是属于税务机关的一部分,税务机关对税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所以税务稽查局有行政处罚权。纳税人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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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调整。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想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状、诉状复印件和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材料。
税务稽查局按照征管法规定,专司偷逃骗抗税的查处,但稽查部门只是行政机关,仅对未够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属于够上了刑法,比如偷税按《刑法》第201条,就有两点规定,当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是偷税行为被处罚又偷税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如果税务机关未将已达上述标准的涉税违法案件移送的,就会被当成够成渎职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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