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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非法出版物的光盘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由原发...
出售非法出版物的光盘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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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件是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还是定非法经营罪?1998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此条提到非法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系情节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据此,公安机关将涉嫌贩卖盗版光盘五百张(盒)以上的嫌疑人均以非法经营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此种意见是否正确?我们认为需要具体区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非法经营罪。 《解释》第四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有关司法解释和刑法条文中可以看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同样涉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那么,贩卖盗版光盘的行为应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还是定非法经营罪呢?我认为,关键是要看这些盗版光盘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如果犯罪对象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应定性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反之则定为非法经营罪。 用户于 2009/07/1709:25:19进行了补充: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售非法出版物的光盘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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