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故意破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1、破坏公私财产价...
只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以立案: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收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故意破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08年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为5000.犯本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特别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损失达不到立案标准(5000),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第四十九条追究行政责任
今天,我们来谈谈故意破坏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或者损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破坏这种行为模式是指通过焚烧、摔倒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其使用价值;损坏是指部分物品失去其价值或使用价值。因此,破坏公司财产罪不一定完全破坏他人财产,也可能使其财产完全丧失使用价值。例如,受害者有珠宝,行为人不想偷这颗宝石,只是看到受害者有这颗宝石心生嫉妒,把它扔进河里。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盗窃罪,只能以故意他人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破坏财产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追诉:(一)损坏他人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超过五千元;(二)破坏他人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三)收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7人已浏览
1,062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