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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需要重新办。迁移户口后需要补办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修正)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
如果户籍已经迁出的,在新户籍地办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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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来的身份证,如果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2,如果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的户口迁出证明过期,没有落户的,应该先落实户口,再凭户口本换领身份证。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至(五)略(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能享受该待遇 (1)户籍所在地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并不是以身份证上的地址为准; (2)每个公民都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原籍的,不能在原籍享受到该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拆迁部门工作人员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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