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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院后及时前往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理赔程序进行索赔! 但是工伤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如果你们证据没有...
工伤职工假肢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更换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工伤职工持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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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下肢因工致残,被鉴定一级伤残,现已办理退休。【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3】员工的工伤鉴定为一级,退休后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论几个人参加护理。
是的,这笔费用是用于安装假肢的只能到定点去安装的,劳动局制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就是说明要到经办机构去安装假肢的只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首先告诉你,6万元是绝对不够的,假肢按照规定5年更换一次,依据你侄子的年龄起码要更换8次,这个费用就有几十万。估计构成四级伤残。适用法律为《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标准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伤残津贴的相应标准为基数一次性计发十年;(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四级伤残的计发十二个月。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总体费用估计在30万以上。请哪里的律师你们家属商量,综合利弊确定。南昌律师费按照赔偿费用的4%收取,差旅费另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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