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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为结婚购买了一套房屋,其房屋的价钱60%是由男方家长所付,剩余是男方自己所付,购买房屋后,登记的是女方一人的名字.两人共同...
房屋是婚前购买,如果登记在你老公名下,那么就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你老公一人所有,你没有份。 但如果你婚后实际参与了还贷,你可以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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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要分房产包括装修家具在内能拿到6万元份额,你哥能拿到21万元份额。因为房产登记你哥名下,你妈所给你15万元,证明对你哥单方面财产赠与,你哥单独享有15万元,另12万元虽是你嫂投入,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投入,你哥还享有6万元份额。2、孩子抚养费问题,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支付方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有条件可一次性支付计算至18周岁。嫂子可用其分得的家产折抵抚养费,不足部分由其弥补。但要求更改房产为孩子名下不当。
1、按问题陈述,你对购房的出资行为,如果你们之间有协议,则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相关协议约定,则在法律意义上,可以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2、现在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在女方不同意情况下,则只能通过法律处理。 3、如有协议约定,则可以提起确权诉讼,以确认属于你的产权。 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则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款等。
房屋是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男方母亲出资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20万购房款应当认定为赠与,不能认定为借款。对于房屋,女方没有份额。 但20万的购房款,如果儿子认同是借款,那么协议也是有效的,但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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