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租赁的房屋由于非承租人原因部分或全部损毁的; 2、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3、租赁物侵害到承租人人身安...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租赁的房屋由于非承租人原因部分或全部损毁的; 2、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3、租赁物侵害到承租人人身安全或健康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租赁的房屋由于非承租人原因部分或全部损毁的; 2、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3、租赁物侵害到承租人人身安全或健康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租赁的房屋由于非承租人原因部分或全部损毁的; 2、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3、租赁物侵害到承租人人身安全或健康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