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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了妻子能分多少要看情况。对于属于当事人的老公的那部分财产,如果其有遗嘱或遗赠的,按遗嘱或遗赠的约定划分;如果没有的,那么他的配偶,父母...
继承是多死亡时开始的,遗产分割则可能在死亡后才开始。所以,现在不是她还能不能继承的问题,而是她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得属于她的份额的问题。 如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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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立遗嘱,如果没有那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了就是,不管是第几次登记,也不管登记了几天)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需要说明的事,当事人的死亡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不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先分走一半的规定)。二,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三,遗产的分配原则:(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配偶一方死亡的,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然消除,今后你可自由再婚;孩子的姓氏可以更改,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在双方对财产归属无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前的财产属其个人财产、婚后形成的财产一半是他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他去世后是他的遗产,如其生前未立遗嘱处分遗产,则这些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你、孩子、其父母)。
你丈夫遗留下来的工资,养老和抚恤金,由女儿和婆婆平均分割。房子如没其他第一继承人,比如你小姑,如有,你小姑也可以分割,没有其他人就你女儿和你婆婆,房子属婆婆的,你女儿以后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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