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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社保问题局社保问题证明有以下规定:首先,你要确定你在哪里上的社保,其次,请社保中心的人为你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和缴纳证明,并在上面盖章...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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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会社保问题法具有权威性和系统性、科学性与广泛性、强制性与操作性等亮点,但也存在社会保险的一些重要制度授权条款较多操作性需要加强、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遗嘱抚恤标準和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病残津贴标準不清、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操作规程需要细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级太低导致不少省份财政压力加大等不足。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费征收两年时效。很多劳动者在应对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时候,会发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一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有二年的有效期。一旦超越这二年的有效期,劳动监察部门会不予受理。但是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对违法单位进行按程序追缴处理,因为这上述法律法规中都没有两年有效期限制。而且欠缴社会保险费,削弱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增加了中央和地方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稳定,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应当予以解决。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所以至于您的问题社保问题单位转换可以吗,回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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