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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减60);75周岁以上为5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则按五年计算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由此会产生对死亡结果的赔偿问题,关于死亡的赔偿标准,根据与死亡有关的不同项目有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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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外还需: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3、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误工费4、被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即五十几岁的父母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额与老人户籍性质、事故责任比例有关。治疗过程中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等以及精神抚慰金都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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