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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禁止驾驶只是交警部门的,叉车和叉车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格证书。不同的部门没有交叉管理的权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完全可以,禁驾只是交警部门的,叉车和铲车属于劳动保障部的资格证。不同部门没有交叉管理的权利。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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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终身禁驾的人员要接受处罚,吸取教训。终身禁止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司机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的行政处罚。终身禁止驾驶:1:发生交通事故逃跑构成犯罪的。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后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顾名思义,终身禁止驾驶是指一个人终身不得驾驶机动车。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终止的方法和规定罚决定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醉酒驾车会吊销驾证,但不会终身禁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2、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3、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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