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借款担保人保证有效期,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
借款担保人保证有效期,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借款担保人保证有效期,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宽限之日起计算算。
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26条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欠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