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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之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2021-12-13
撤回案件后,一般没关系。但是,公安机关的原始记录不能申请消除。一定年限后,有的地方规定两年,有的地方规定五年。当事人不再犯罪的,清理销毁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条例》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三)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四)经特赦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由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并继续调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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