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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可能会触犯串通投标罪,串...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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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串通投标罪,算刑事犯罪:(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三)中标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五)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等,如投标人贿赂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那个串通投标罪起草标准的起草标椎是什么样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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