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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已经过了停工留薪期,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二次手术的医疗费仍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
现在法院判决一般要求费用实际发生后才会判决,你讲的后续治疗费没有实际产生,法院不会给处理的,如果你们不做手术,该笔费用不会产生,就不能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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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手术费需实际产生后才能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X对应的伤残等级月系数(如果本人工资低于苏州市劳动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则以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十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已经过了停工留薪期,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二次手术的医疗费仍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次手术费是属于后续治疗费的范畴。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通常对于后续治疗费一般是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的。但是,在受害人第一次治疗出院后,经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可以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是可以在第一次诉讼中一起主张的。医疗证明,一般是指住院医院在出院时开具的证明。鉴定结论是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出的评定。本案中,原告陈某的二次手术费是在其出院时医疗证明确定的,故其当然可以在第一次诉讼时与其他的损失一同主张。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再此,笔者想提醒各位受害人,对于后续治疗费主张问题,如果受害人的病情很重并伴有并发症的可能,最好不要在第一次诉讼中一起主张,而是留待将来实际发生医疗费用后另行主张。因为对于伴有并发症可能的后续治疗费,我们不能很确定其将来费用是多少,如果后续治疗费很高,但是我们在第一次诉讼中要求的却是比较低的话,那么差额很可能就得由我们受害人自己来承担。因此,受害人在主张后续治疗费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选择在第一次诉讼时主张,还是以后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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