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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的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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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丢失一本结婚证,可以按照另一方的结婚证信息办理离婚手续;如双方结婚证都丢失,需要提供查档材料或补办结婚证方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相关规定及补救措施如下: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有两种,具体如下:【措施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措施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适用于夫妻双方结婚证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结婚证丢失情况,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上述两种离婚方式外,您还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4)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结婚证丢失,另一方不配合领取结婚证,另一方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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