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意见】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不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如果是起诉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异地不能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