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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交警可能会扣车。交通事故涉及犯罪或者需要检查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押涉案车辆。但事故不严重的,可能不扣车。...
由驾车者负责,不过一般车主都会用保险帮代驾者免除一部分钱,如果车主为人讲究,也可能自己全额支付,这个完全看车主的人品和你们之间的关系。但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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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情况下是28天,扣车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起,三天内委托,二十天出检验、鉴定结论,再加上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即28天”,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8天。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1、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职责认定做出限定。因此,该情况不隶属交通意外。交警部门不会出现场,也不会出具职责认定书,因为这些都不在交警职权范围。对于狗主人与行驶员之间因为车辆压死狗而产生的纷争,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置,处置不成,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意外认定书,能够根据相关法律限定来进行职责区分。 2、如果交警部门无出具职责认定书,法院能够分两种情况认定: 一、如果事发地点为机动行车道,行驶员无违背交通规则,在机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时失慎将狗闯死,那么行驶员无很大的职责,能够不赔偿或象征性赔偿。而狗主人看管不当,无尽有看护义务,应承受绝大部分职责; 二、如果事发地点位于小区或乡村道路,道路的功效不是单纯机动车使用,是人车共用,行驶员有注意的义务却无尽有,行驶员就需要赔偿。有些类似的案件还要看具体情况,比一个城市限定,烈性犬不能喂养,而主人不仅喂养了,而且还放任其到大街上,被车撞死了。法院是不会支持行驶员赔偿的,而且,有关部门还应该追究狗主人喂养烈性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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