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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
请问除了借条还有没有其他的借款证据呢?对方是真的没钱还是恶意不还呢?你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吗?比如有没有什么动产和不动产呢?如果对方是不愿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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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不能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 2、因此,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一方仅凭转账记录主张借贷关系,如对方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则还需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借款合意,否则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 3、发生借贷关系时,要谨记以下三点:一、签订书面合同或出具借条,并载明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 二、明确交付过程,如遇大额借款,建议通过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交付,并注明系借款; 三、确定还款方式,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对于还款尽量出具书面凭证如收条或者通过转账方式还款,同时明确还款金额及还款性质。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明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民间借款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实践性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诺成性合同,签订即生效,实践性合同需履行才生效。因此金额较大的借款,不仅要有借条,还要有钱款交付的凭证或资金来源证明。借条固然是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但前提也是要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在实际对借条进行认定的时候,还需要其他一些证据加以证据,单个借条的证明力肯定是比较薄弱的。所以有借条也不一定要承担还款义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明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民间借款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实践性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诺成性合同,签订即生效,实践性合同需履行才生效。因此金额较大的借款,不仅要有借条,还要有钱款交付的凭证或资金来源证明。借条固然是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但前提也是要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在实际对借条进行认定的时候,还需要其他一些证据加以证据,单个借条的证明力肯定是比较薄弱的。所以有借条也不一定要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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