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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有两种情况:(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一般会。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本人有多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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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以及其他需变更逮捕措施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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