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治安处罚。寻衅滋事致他人轻微伤,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
想知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害怎么处理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规定了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对于以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故意伤害致他人轻微伤,加害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等);致人轻微伤不是犯罪,不能判刑。公安机关一般会处以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从尽量减少殴打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伤害他人案件定性对伤情鉴定结论依赖的角度出发,取消了“轻微伤”的行为后果,这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此类治安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一,本条规定解决了殴打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其伤害后果显著轻微甚至无明显伤痕的行为处罚问题,如按1986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显著轻微的伤情如果达不到轻微伤下限,就无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此,伤情鉴定就成为认定此类行为必不可少的证据。取消了“轻微伤”后果的规定,即意味着不再规定伤情的下限,对明显不构成轻微伤的殴打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在采集相关证人证言的情况下,无需伤害鉴定,即可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当然,对于伤情处于轻微伤上限与轻伤下限相对模糊的程度时,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仍需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其二,取消了“轻微伤”后果的规定,也可以有效地解决殴打他人案件处理中,因伤情鉴定时限较长,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处罚侵害人,简单的治安案件无法及时结案等问题。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治安处罚。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