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医鉴定重伤依据在对人体伤害的程度里面,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分为了轻微伤、轻伤、重伤,有的时候甚至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每一种伤害都有自己对应...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应该法医自己知道,法医是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的,关于头部受伤的鉴定标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规定。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3头颈部损伤 3.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头皮创。 3.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眼部挫伤。 3.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3.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3.11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3.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3.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3.14涎腺其导管损伤。 3.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3.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3.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1、导致流产,已经构成轻伤害,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可能不会导致伤残,也就是不会被评定为伤残,但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法医鉴定的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774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6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