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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已满十六周岁不...
中学生一般都未满十六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限制行政责任能力人或无行政责任能力人,不予行政处罚或执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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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不予拘留和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如下: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首先,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采取的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是对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人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但考虑到未成年人、妇女以及老年人,在办案中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予以特别保护,因此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等于完全不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会同其家庭、单位、学校、居(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管和帮教。参考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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