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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的那一页)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户号;、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没有变更不影响你们离婚;,所以,你们在结婚登记后没有持结婚证和户口本到户籍地...
不可以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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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三)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认证;(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不会有影响: 1、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以民政部门登记的为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只能做为参考之用; 2、当事人也可以带上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更新户口本信息,使两者的信息统一;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不会有影响: 1、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以民政部门登记的为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只能做为参考之用; 2、当事人也可以带上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更新户口本信息,使两者的信息统一;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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