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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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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需要到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变卖或者抵债,但不得拍卖: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扣押被执行人有300平方米住房,应视为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可予以执行,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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