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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甚至可以在广东省内任一派出所办理,到2017年7月甚至可以全国去办理。 2、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
1、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明书费用。其中,申请更换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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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遗失需要在公开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声明其作废。因为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你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你不再承担。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具体是: 1、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一份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本人于年月日在(何处)遗失身份证,(写明证件名称、证件持有人、完整的编号),现声明作废。姓名:时间; 2、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 3、将《遗失声明》连广告费用一齐寄给报社广告部。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即可,一般规定六十日内可领取。身份证要经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丢了,可以不办挂失,补办60日或90日后能办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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